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3名,根据《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昭阳区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离校一年内继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3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公车管理驾驶(2人)、办公室工作(1人)等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昭阳区行政办公中心(昭阳区海楼路204号)。
(四)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公车管理驾驶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资质的驾驶证,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室工作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使用,有一定公文撰写能力。以上岗位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大局意识,能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劳,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和酒驾史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经理、股东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三、工资待遇
公车管理驾驶:2500-5000元/月(含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费用)。
办公室工作:2000-5100元/月(含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费用)。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09947289@qq.com。联系人:肖熠,联系电话:15808610065。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
④彩色2寸证件照;
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和第6、7页);
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则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
⑦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须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内失业时间为准;
⑨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笔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通过笔试后的报名人员,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按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聘用。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面试通过的人员,入职前需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一份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个人体检报告。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聘用管理
1.聘用对象报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其签订《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合同。